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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西聖哲對道的認識如何?

一、東方哲人的思想──中庸謂:『天命之謂性,率性之謂道,道也者,不可須臾離者也。』 孔子深知道之重要,故有『朝聞道,夕死可矣』的謀道精神;尤有『栖栖皇皇,席不暇暖』弘道之願力。可惜孔子的道,並非「天道」,乃爲「人道」。他說:『人能弘道,非道弘人』。,此乃捨本遂末,等於喧賓奪主。無怪他對生死大事,沒有解答,僅說『未知生,焉知死』。他的門徒深爲失望,子貢說:『夫子之性與天道,不可得而聞也』。曾子說,『夫子之道,忠恕而已矣』,僅是關於人與人的問題。禮運大同篇,雖說『大道之行也,天下爲公』,但其境界,僅限「天下」,並非「天上」。聖經說『日光之下並無新事』,故孔子之道,卑無高論,僅以地上的事爲念;但聖經說,若不求上面的事,不作天上的國民,專以地上的事爲念,結局就是沉淪(腓三19、20)。

老子對道的境界,雖較孔子爲高超,但他對道的奧祕,卻無法名狀。他說,『道之爲物,唯恍唯惚』;『有物混成,先天地生,寂兮寥兮,獨立不改,周行而不殆,可爲天地母,吾不知其名,字之爲道,强爲之名,曰大』。故他在道德經開宗明義第一章說:『道可道,非常道,名可名,非常名,無名,天地之始;有名,萬物之母。』因爲老子沒有得到上帝特殊的啟示,所以他雖知有道,卻「不知其名」。

關於道之奥秘,不但孔子老子不能參透,不能予以確切的解答;即西方哲人,亦都不能了悟。

二、雅典哲人的思想──雅典哲人柏拉圖(Plato)和老子有同樣的境界,和道德經第一、第廿一、第廿五各章的說法,幾乎完全一樣。柏拉圖說:『尋找宇宙之父,造物之主,乃是一件難事;即使找到了,亦是莫可名狀,不知其名,無法告人』。其次赫拉頡利圖(Heraclitus of Ephesus, c.535-475 B.C.)說:『道(Truth or Logos),乃不可揣摩,這個有形的世界,僅爲道若隱若顯的象徵。道乃是宇宙的靈魂,他的生命,乃是藉萬物無窮的輪迴之生死變易而表彰出來。「道」乃是萬有之造化,宇宙的靈魂,上帝的意旨,上帝的律法,乃是萬理之理,萬法之法。他又說,道乃是世界內在的原理,宇宙的法則,上帝的理性,乃貫乎宇宙之中,純一不變,萬古長存,但世人卻不知其爲何物。這乃是一種泛神思想。其三爲亞那薩哥拉 (Anaxagoras, 500-428 B.C.),氏立志慕道,家本富有,年二十,盡棄家產,不名一文,赴雅典求學。其爲道棄家捨己的精神,殊可欽佩,復可促聖徒省察加勉;惜其所得之「道」,僅爲一種抽象的原則或理體(Nous),嚴密不變,有條不紊,協和統一 ,貫乎宇宙之間。其四爲芝諾(Zeno, 342-270 or 264 B.C.),氏爲斯多噶派(Stoic)之開祖,承赫拉頡利圖的學說而光大之。他以火爲萬有之源,爲生命之理,宇宙之「道」。道乃爲一種宇宙萬物運行之原則與大能,故宇宙萬物乃有合理的道德目的。這也是一種泛神論。

三、猶太亞歷山大學派的思想──其一爲費魯(Philo Judaeus, A. D. 32 or 20-53),氏爲折衷學派,他集畢達哥拉,柏拉圖,亞理斯多德,斯多噶各派之哲學和猶太教的道理,糅襍而綜合之;並且牽强附會,詮釋舊約,故稱爲猶太式的亞歷山大學派。他以「道」爲神和萬有之間的媒介中保,一方面爲世界元型的總體,一方面又爲造化萬有之原力。惜其於聖經 「道成肉身」的真理,完全沒有了悟。其次爲游斯丁(Justin the Martyr, A. D. 105-165),他把「道」視爲普世通行的道理(universal reason, 或可譯爲「天下之大理」)。「道」乃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,凡一切合理的,都是基督徒;一切基督徒,都是合理的。以是蘇格拉底,赫拉頡利圖,都可算是基督徒。其說之謬,不言而喩。其三爲克勒孟茲或稱革利免(Clement of Alexandria, A. D. 150-213),他以「道」乃上帝創世的媒介,乃爲領導世界,協和萬有的舵師。祂照其形像造人,是上帝的意志,祂乃舊約裏面時常向人顯現的使者;祂道成肉身以後,作人類的救主和導師。其說頗似聖經的道理,可惜他的救贖觀念,乃抵觸聖經,以爲僅是教育人類,並非代死十架,流血贖罪,使世人出死入生;而視「道成肉身」是神與世人和好的救贖工作。此乃爲近代「普救論」(Universalism)異端的厲階。其四爲俄利根(Origen, A. D. 185-254),他說「道」是生命,是真理,是牧者,是光,是贖罪的救主,祂「道成肉身」,完全無罪。可惜他的從屬說(Subordinationism),乃爲教會的異端。他以爲神子的本體,雖與父同,然乃是從父神的意志而出,故有形的神子與潛在的父神,並非同一 ,而爲其從屬。復謂,世人各按其程度都蒙其光照。此和聖經真理,大相抵觸。因爲光雖『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,……但世界卻不認識他』;『光照在黑喑裏,黑暗卻不接受光』。『光來到世間,世人因自己的行爲是惡的,不愛光倒愛黑暗』(約一5、9 ,三19)。俄氏誤以爲世人都蒙光照,這種道理,便令人誤會,以爲一切宗教都是好的,復以神子僅與父神同體,而非同質,遂成爲新神學的厲階!

結論──基上而觀,東西聖哲,雖均談「道」,但都似是而非,沒有得到真光的啟示;甚至猶太亞歷山大學派的費魯,初期教父游斯丁,革利免,俄利根等,也都有偏差。「道」的奧祕,只有藉着上帝自己的話──聖經,和上帝的獨生子──主耶穌基督,才能顯明(約一18;林前二10)。現代所謂神學家,因爲偏離真道,不信聖經是上帝的話,不信主耶穌的神性,因此也不了悟「道」爲何物。正統派基督教學者葛拉克氏(Dr. Gordon Clark)嘗謂:現代有一位所謂大神學家巴德氏(Karl Barth)不懂「真道」(Logos),只知「邏輯」(Logic)。“Logos”和“Logic”兩字,寫法相似,但失諸毫厘,謬以千里;世人迷信人的理性,昧於神的啟示,無怪「道其所道」,「言人人殊」,結果乃離經叛道,自趨沉淪,甯不可悲!道乃歷世歷代隱藏的奥祕,只有主耶穌「道成了肉身」,始向人顯現,唯有皈依基督,始能得着道的實底,有榮耀的盼望(參約一1-18;西一26、27)。

(本文乃選載自本會將出版之章力生博士著的電子書《總體辯道學:宗教篇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