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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教如何論人性?為甚麽說道教的人性論是反人本的虛無主義?

一、道家的反人本哲學──儒敎的哲學乃是以人爲本,故曰:『一是皆以修身爲本』;又曰『人存政擧,人亡政息』,乃是一種强烈的「人本主義」。老莊哲學,乃適得其反,可說是一種反人本主義。他們的中心思想,可說是「捨己」,適與儒敎的「修己」(修身)哲學,針鋒相對。道家的反人本哲學,可從兩方面來講。其一是反世智和自義,如曰:『大道廢,有仁義;慧智出,有大僞』(道德經第十八章)。『絕聖棄智,民利百倍,絕仁棄義,民復孝慈』(道德經第十九章)。其二是重虛己和捨己。如曰:『聖人從其身而身先;外其身而身存』(道德經第七章)。又曰:『持而盈之,不如其已;功成身退?天之道』(九章)。『曲則全,枉則直);……少則得,多則惑;……夫唯不爭,故天下莫能與之爭』(卅二章)。『自見者不明,自是者不彰;自伐者無功;自矜者不長』(廿四章)。『明道若昧,進道若退;上德若谷,大白若辱,廣德若不足』(四十一章)。『我有三寶,持而保之,一曰慈,二曰儉,三曰謙,不敢爲天下先;慈故能勇,儉故能廣,不敢爲天下先,故能成器長』(六十七章)。『天下莫柔弱如水,而攻堅强者莫之能勝,……是以聖人云,受國之垢,是謂社稷主;受國不祥,是爲 天下王,正言若反』(七十八章)。『聖人不積,既以爲人,己愈有;既以與人,己愈多』(八十一章)。

二、反人本哲學的批判──老莊哲學,就其反對世智自義,强調虛己捨己的精神而論,似和基督敎的道理,有若干相像之處;但其無爲而治的道理,只是消極的辦法,而非得救的真道,遂流爲一種消極退守的虛無主義,或爲一種以退爲進的權謀策略,乃和聖道根本抵觸,茲分論之:

1. 從反世智而言──聖經敎訓我們,『敬畏耶和華,是智慧的開端』(詩一一一10)。『不可依靠自己的聰明』(箴三5-7);並且警吿我們上帝『要滅絕智慧人的智慧,廢棄聰明人的聰明』(林前一18-21、27);『要謹慎,恐怕有人用……虛空的妄言,……世上的小學,就把你們擄去』(西二8)。但基督敎雖反對世智,以及浮淺的唯理主義;但卻使人有超凡的,屬天的,得救的智慧。因爲『我們也講智慧,但不是世上的智慧,也不是這世上有權有位將要敗亡之人的智慧,……乃是從前所隱藏,上帝奧祕的智慧,就是上帝在萬世以前,預定使我們得榮耀的』(林前二6、7),乃是積極的,不是消極的。

2. 從反自義而言──我們的義,在上帝面前『都像汚穢的衣服』(賽六四6),『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個因行律法,能在上帝面前稱義』(羅三10-12、20);『(我)們的義,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,斷不能進天國』(太五20-48)。約伯雖爲地上最正直的人,但他『親眼看見』上帝以後,因此『厭惡自己,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』(伯四二5、6)。以賽亞先知眼見大君王萬君之耶和華以後,便呼叫說:『禍哉,我滅亡了』(賽六5)。基督敎固反對自義,但並不是消極的廢棄律法,乃是要成全律法;而且天地雖廢去,律法一點一劃也不能廢去 (太五18)。今人因噎廢食,反對一切權威禮敎,甚且提倡「新道德」以及所謂「環境倫理」 (Situation Ethics),其結果將陷於道德的虛無主義。復次,人的善行,固非盡美,人的義,在神面前,固爲汚穢的衣服;但如「絕聖棄義」,乃是「變本加厲」,勢將潰決道德的堤防,造成氾濫之局。基督敎,不但敎導行義,且復藉着聖靈大能,使人得救重生,改換心志,成爲新人,照上帝的形像,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(弗四23、24),『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,得與上帝的性情有分』(彼後一4)。基督敎和道敎乃絕對不同,判若天壤,不是「絕聖棄智」,乃爲「至聖至善」。

3. 從虛己捨己而言──主耶穌基督,『他本有上帝的形像,……反倒虛己,取了奴僕的形像,成爲人的樣式,……就自己卑微,存心順服,以至於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』(腓二6-8;並參賽五三3-5),此乃虛己捨己至高無比的榜樣。道德經第七十八章所說的『受國之垢,是謂社稷主;受國不祥,是爲天下王』,此「主」此「王」,僅爲道家的空想,只有代死十架的主耶穌,始能當之。祂『對門徒說,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當捨己,背起他的十字架,來跟從我,因爲凡要救自己生命的,必喪掉生命;凡爲我喪掉生命的,必得着生命』(太十六24、25)。一個基督徒,乃是一個虛己捨己的人。基督徒『身上常帶着耶穌的死,使耶穌的生,也顯明在我們身上』(林後四10)。道家講虛己捨己,清心寡慾,固爲謙德;但是這並非可藉自力,所能實踐,端賴聖靈大能,始能攻克己身(林前九27),釘死老我,爲主而活(加二20,六14),而不求自己的益處(林前十三5)。其次,基督徒虛己捨己,乃是積極的,爲主的,爲人的,乃『將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,……要察驗何爲上帝的善良,純全可喜悅的旨意』,『心裏火熱,常常服事主』(羅十二1、2、11);要『除去不敬虔的心,和世俗的情慾』(多二12);『多行各樣善事;……(使)仁義存到永遠』(林後九8、9)。此與道家虛己捨己的動機與目的,完全不同。其三,我國士大夫,間或利用老莊之道,以退爲進,『將欲廢之,必固與之;將欲奪之,必固與之』(道德經第卅六章),此乃是一種損人利己的法術,從而養成爾虞我詐的風氣,不僅敗壞政治道德,而復有損民族氣質。

(本文乃選載自本會將出版之章力生博士著的電子書《總體辯道學:宗教篇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