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上帝救世之道,不僅差遣祂的獨生子,主耶穌基督,替我們死,使我們不至滅亡,而且又使祂從死裏復活,使我們和祂一同復活,得到永生(參羅四24-25、六4-11、23;林前十五3-4;弗二6)。基督復活,其意義非即僅爲身體靈魂重新相聯,死而復生;而乃是祂的整個人生,包括身體和靈魂,重新回復到祂太初原有的能力和完善,甚至達 到一個更高的地位和程度。祂被稱爲『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』(林前十五20),是『從死裏首先復生的』(西一18;啓一5)。從哥林多前書十五章四二至四四節來看,可知信徒將來的身體是不朽壞的,不能毁滅的;是榮耀的,滿有屬天榮光的;是强化的,富有新的能力的;是靈性的(這不是說精神的,或抽象的),乃是一種完善的靈器。
主復活的身體,乃已經過重大的變化,祂能忽然顯現,忽然不見,非常神奇;但卻又是一個眞正的身體(路廿四39)。但是這一個眞正的身體,又非等於說是「血肉之體」;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五十節所指的血肉之 體,乃是指我們現在的一種必死的物質的必朽壞的身體而言。主耶穌復活以後的身體,乃賦有 新的元素,可以適應屬天環境的榮耀的身體。還有一點須注意的,主耶穌復活以後,祂已變『成 了叫人活的靈』(林前十五45)。
總之,主耶穌復活,乃有三大意義:(1)這乃是宣吿最後的仇敵(死)已經消滅;祂已付了我們的罪債,使我們可以承受永生的應許。(2)這乃是象徵基督奧祕的肢體(即信徒)之稱義、重生、以及將來復活的盼望。(3)這且是確實的憑據,可以藉此使信祂的聖徒,得以稱義、重生和復活。主耶穌說:『沒有人奪 我的命去,是我自己捨的。我有權两捨了 ,也有權柄取回來。』又說:『復活在我,生命也在我。信我的人,雖然死了,也必復活,凡活着信我的人,必永遠不死。』(約十18、十一25-26)這是天國的福音,人類的盼望。而從主耶穌的復活,使我們得到『實底和確據』!
(本文乃選載自本會將出版之章力生博士著的電子書《總體辯道學:基要篇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