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背景

> 猶太教

猶太教與基督教的神觀

猶太的巴勒斯坦原是基督教(Christianity)福音的發源地。主耶穌基督曾宣稱「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(猶太教教義的基礎)和先知(見證人)。我來不是要廢掉,乃是要成全。」(太5:7)。所以,基督教當然不能跟猶太教(Judaism)等同,也不能完全漠視後者對前者的歷史承傳和影響力。現嘗試粗疏地把基督教與猶太教的異同整理和覆述。

基督教相信神是宇宙萬物的創造者和維持者,祂以智慧、聖潔、公義、慈愛及大能,管理人類與萬物;這跟猶太教沒有分別。不過,基督教視神為三位一體:聖父(the Father)、聖子(the Son;耶穌基督)和聖靈(the Holy Spirit;參 太28:19)。聖父有創造之功;聖子有救贖之功;聖靈有教導及賦予之功。雖表面上看來好像是3位,實則3個位格本質相同,並同尊同榮,沒有高低之分。

可是,猶太教只相信獨一真神(舊約聖經的創造主耶和華),只有一位,沒有別神,也不承認耶穌就是三位一體神(Triune God)的聖子。

猶太教相信耶和華揀選以色列作祂的子民,是跟他們立約的神。他們偏重於神的公義,認為高高在上的神是立法者和審判官,把超自然的救贖信息藏於舊約聖經內,並向祂的子民啟示祂的旨意。

然而,基督教所認識的神,不是單單有公義的主,更是慈愛的天父。耶穌基督提到以下的教導:天父看顧野地的花朵和空中的飛鳥,更關愛人類(太6:25-34);接待社會所不齒的敗類(路5:27-32, 6:35-36);赦免叛逆又迷途知返的浪子(路15:11-32);有著悔改的心和單純的信心,便可蒙天父的悅納和接待(路15:7, 15:10)等,這些觀念對猶太教教徒來說是匪夷所思和對神大大的不敬,沒有尊崇神所賜的律法。

基督教相信聖靈早已在使徒時代降臨,居住在人心;而猶太教不認為聖靈會在人間。猶太教的神觀既是獨一神論,也是「至高神論」;跟基督教的「三位一體神論」及「眾人的父,超乎眾人之上,貫乎眾人之中,也住在眾人之內」(弗4:6)的神觀,實在迥然不同。

備註:有關猶太教罪惡觀的詳情,請參考本網站的百科網 > 新約背景 > 猶太教 >「猶太教與基督教對神的觀念不同之處」的專文。